震惊中外 一部“空气法” 一场持续27年的残酷迫害(图)

作者:陈静 发表:2026-04-2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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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空气法。(图片来源: ID:AdobeStock)

30多个司法机关齐念“空气法

近日,中共国的司法界爆出一桩令全球法治社会瞠目结舌的荒诞丑闻。四川某基层法院在发布更换印章公告时,竟堂而皇之地援引了一部根本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更令人倒吸一口凉气的是,经媒体梳理发现,自2019年以来,全国竟有30多家法院、检察院在正式法律文书中,闭着眼睛引用这部子虚乌有的“空气法”。就连公安部都曾公开确认,该“办法”从未出台,毫无法律效力。

官方喉舌新华社急忙下场“带风向”,将这场荒唐剧轻描淡写地归咎于基层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和“复制粘贴”。然而,堂堂国家司法机关、本应最懂法的法官和检察官,竟然能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集体把一部假法律当成执法依据,这绝非一句“懒政”就能掩盖的。

撕开“工作作风虚浮”的遮羞布,这场“空气法”闹剧暴露出的是中共统治下一个令人绝望的真相:在中共国,法律从来都只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和摆设,真正的运行规则是“权力”,是“人治”。

“空气法”横行源于“吐词为法”的红色幽灵政权

根本不存在的法律,却能被公检法机关煞有介事地实施,为什么?根本原因在于,在中共的体制内,从来都是“人大于法”、“党大于法”。

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都记得一个词叫“吐词为法”——领导人的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荣辱,就能抄家灭族。如今的中共国,表面上建构了卷帙浩繁的法律代码,看似在搞“依法治国”,但骨子里那套“权力傲慢”从未改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基层执法者眼中,只要上级有命令,随便找个听起来像模像样的“法律名目”填在公文里就行了。他们根本不在乎这部法存不存在,因为他们心知肚明:法院的权力来源不是法律,而是党委的授权。当权力不受制约时,执法者不查法律条文,只看领导脸色,这才是“空气法”能够在30多个司法机关畅通无阻的根本逻辑。

最惨烈的“空气法” 对法轮功长达四分之一世纪非法迫害

如果说捏造一部《印章管理办法》只是行政上的荒谬,那么中共在打压信仰团体时所编造的“空气法”,则沾满了无数善良民众的鲜血。其中最典型、最惨烈的例子,就是中共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残酷迫害。

回顾历史,中共公安部和中共中央办公厅曾多次发布正式文件,明确认定了14种邪教组织,而这14种名单里,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也就是说,从中国现行的成文法角度来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然而,现实却是无比荒谬和残酷的。自1999年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忌,下令镇压法轮功以来,无数坚持“真、善、忍”信仰的修炼者被非法抓捕、判刑甚至迫害致死。公检法机关给他们定罪的唯一“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条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空气罪名”与“空气法”!法轮功修炼者只是一群修心向善的老百姓,他们究竟破坏了中国哪一部法律的实施?公检法至今无法给出任何具体的法律条文。将一个未被法定名单列入的信仰团体,强行套用这项罪名,完全是公权力“臆想出来”的欲加之罪。

这就是中共体制下最骇人听闻的“吐词为法”:江泽民的一句口头命令,党媒的一篇定性文章,就直接越过了宪法和立法机关,成为了公检法系统言听计从的“最高法律”。为了配合这场政治迫害,司法机关甘愿沦为打手,把指鹿为马的“空气法”当作镇压利器,彻底扒光了中共“依法治国”的底裤。

中共国还有多少“隐形恶法”在肆虐?

法轮功的遭遇,是中共滥用“空气法”的极致体现。而这种毫无底线的法外特权,正在迅速蔓延至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在看不见的角落,中共国还有多少“空气法”正在肆意剥夺民众的权利?

其一,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红头文件”。在三年疫情期间,这种“空气法”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没有任何法律允许随意焊死居民大门、强行拉人去方舱,但各级防疫指挥部的“通告”却具备了超越宪法的生杀大权。

其二,是被随意扩大解释的“口袋罪”。比如臭名昭著的“寻衅滋事罪”。上访维权、网上发帖抱怨,甚至穿一件衣服都能被定罪。当一部法律失去了明确的边界,完全凭执法人员的主观意志来定罪时,它本质上就成了可以随意捏造的“空气法”。

其三,是毫无法律依据的“黑监狱”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许多维权律师、异见人士在未经任何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被强迫失踪。这些剥夺人身自由的行径,依赖的同样是超越法律的政治特权。甚至包括中共内部的高官,也难逃此命运,比如张又侠、秦刚等等。

法治早已蒙尘 暴政终将反噬

一个连法官都不看法律、靠“百度搜索”和“复制粘贴”来下达判决的国家;一个可以罔顾国家法定名单,仅凭领导人一句话就将上亿修炼者推入火坑的体制,其所谓的“公平正义”早就从根源上彻底腐烂。

“空气法”闹剧绝不是基层干部的疏忽,它是中共极权体制下司法荒化的必然产物。只要“党领导一切”的紧箍咒不除,只要“人治”依然凌驾于法治之上,中国的法律就永远只是一张随时可以废弃的废纸。

今天他们能凭空捏造《印章管理办法》,昨天他们能用“莫须有”的罪名迫害法轮功,那么明天,他们就能凭空捏造出任何剥夺你我财产与生命的“合法依据”。这,才是这则荒诞新闻背后,最让人不寒而栗的真相。

而且中共什么都能干的出来,毫无底线而言。中共国无数隐藏的见不得光的“隐形恶法”究竟坑害了多少人?可以说是罄竹难书。在其中的你我已经不觉得其有多邪恶了,该是清醒的时候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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