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2019年6月9日:抗议者在香港街头游行,举着“反对引渡到中国”的横幅和传单。(图片来源:Marcio Machado/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4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香港一名法律系女生涉在2019年参与港岛游行,被控暴动罪,于2021年受审时被判罪名不成立。其后律政司上诉得直后,女子遭撤销无罪裁决,法院于23日重新审理该案件。
法律系女生暴动罪脱后重审
《明报》报导,25岁的法律系女生汤嘉欣被控暴动及在公众地方持有攻击性武器两罪,原审法官李俊文裁定两罪不成立。不过,律政司之后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诉,上诉庭在2024年6月7日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认为原审法官错将环境证供分拆考虑,惟被告携带木棍等示威装备,跟其他示威者在暴动现场一同逃跑,因此撤销暴动罪的无罪裁决。不过,另一控藏武罪则维持罪名不成立,并下令案件发还原审处理。
被告先后向上诉庭及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至终院的许可证明书,但均被拒绝,终院上诉委员会去年7月16日,公布撤销被告申请。
控方律师表示,虽无直接证据显示被告有破坏的行为,但被告配戴防毒面罩,并拥有护膝等物品,而且她在警察驱逐时才逃跑,认为这是以鼓励其他集结者的形式参与暴动。
律师又指,没证据显示被告与朋友相约在附近咖啡馆聚会或住在附近,因此被告绝非八卦或爱管闲事而出现的无辜路人。
据《追光者》报导,辩方律师在法官询问时表示,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在现场作出违法行为,比如掷汽油弹及焚烧杂物等。针对控方指被告“逃离现场”,辩方认为是“离开现场”,并重申早前法庭曾裁定被告当时不一定是逃跑。但法官则提醒“现在要重新考虑了”。
辩方还表示,搜查被告背囊的女警,曾把搜出的“护膝”错写成“电话”,并在事后更正,质疑是否可以倚赖其证供。由于搜查背囊的女警是同一人,法庭早前拒绝接纳她供称镭射笔从被告身上搜出,质疑若接纳女警曾搜出护膝、电话及鱼丝等物品,“不是很逻辑”。
辩方又指,当天香港多地都有非法集会和暴动,即使被告有装备物品,但不等于她参与涉案暴动,认为其背囊内的物品无助法庭推论。法官关注本案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辩方说法,辩方又不同意控方指被告非恰巧路过,强调法庭在原审时已作全面及整体考虑。
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表示想尽快处理该案件,案件押后至6月9日下午宣布裁决,期间被告续准保释外出。
逾万人被捕 两千多人遭检控
公开资料显示,香港反送中运动于2019年6月爆发,要求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允许将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国大陆司法管辖区受审。该运动还提出五大诉求:全面撤回《逃犯条例》修订、撤回“暴动”定性、撤销所有被捕示威者控罪、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追究警暴、落实“双普选”。
警方在多场示威活动中逮捕超过1万人,年龄介于11岁至84岁,被捕人士数字为香港历年社会运动之最;其中有超过2,800人被检控、2,100宗相关案件,包括被控暴动的750人,当中逾1170人被定罪。这场运动被视为香港自开埠以来最严峻的政治危机,甚于1967年、2003年、2012年、2014年以及2016年等。
国际社会谴责港府
反送中运动期间,国际社会纷纷谴责港府港警滥用暴力、侵犯集会自由。人权组织则要求对警暴进行独立调查。 联合国人权官员、多国政府及国际特赦组织等机构,针对香港警察在示威中过度使用暴力(如催泪弹、橡胶子弹)表示关注,并呼吁保障港人的和平集会权利。
美国国会通过《香港自治法》,并根据《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制裁包括时任特首林郑月娥在内的11名港府及中国官员,指其侵蚀香港自治。
此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洲、德国、新西兰等多国因《港区国安法》的实施,宣布暂停与香港的引渡条约,以保护其公民。
英国政府则宣布放宽对BN(O)持有人的居留权,为受影响港人提供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