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2024年5月24日,前英国希斯路机场边防人员卫志梁抵达伦敦市中心的法院。(图片来源:BEN STANSALL/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4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香港驻伦敦经贸办共谍案于英国时间21日续审,法官向陪审团作出引导陈词。法官提醒,不要受政治或国际关系的看法左右判决或情绪。22日,案件进入控方结案陈词阶段,控方指被告卫志梁有能力且愿意撒谎,促陪审团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
此案共涉及3项控罪,包括《2023年国家安全法》下的“协助外国情报服务”及“外国干预”,以及针对卫志梁个人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案件于22日进入控方结案陈词阶段。控方向陪审团指,次被告卫志梁有能力且自愿撒谎。袁松彪不但无拒绝卫提供的情报,反而主动要求更多欲知的资讯,目的是收集支持民主及反政府的港人情报。控方促12人陪审团代表英国社会,为邝文琪、罗冠聪等在英国寻求庇护及安全表达意见的人,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
此前,法官 Cheema-Grubb 于21日引导12人陪审团。据《追光者》报导,法官向陪审团概括简述控辩双方的案情,其中控方指首被告袁松彪受雇的香港驻伦敦经贸办自主权移交后是香港在英国的“外国势力”。袁松彪担任行政经理时,自2021年开始在英国进行影子警务工作,收集现居于英国、被视为香港异见人士的资讯。
而卫志梁亦是自2021年起与袁松彪共同从事此等活动,以及向香港或中国政府的其他人员提供此类资讯。两人于2024年初与其他人合作,寻找、监视并欺骗和胁迫一名身处英国、正被香港警方通缉的女子。
辩方则表示整宗检控完全是误解,与国家安全无关,因为被告并未参与或实质协助任何外国情报机关,也没代表外国势力行事,只是采取行动防止经贸办处所或其访客受袭,以及为一宗民事欺诈索偿送达法律文件。尽管卫志梁承认曾以内政部数据库进行过与公务无关的搜寻,但他声称自己有理由这样做;以及致力于削弱反香港及中国人士描绘一幅关于英国生活的虚假论述。
法官强调,言论自由是英国的核心价值,强调2023年底通过的新《国家安全法》范畴不局限于传统的军事情报或间谍活动,其核心在于保障英国境内每个人免受外国势力干预。在该法例下,中国与香港“毫无争议”地被视为“外国势力”;该法例也不容外国势力或代理人在英国收集异见人士的情报。
针对该两名被告面对的首项控罪“协助外国情报机关”,法官特别提到,并非一定要受雇于军情五处(MI5)或军情六处(MI6)才算是“外国情报机关”人员,他亦可以是为外国势力执行情报活动的单一个体。
法官也提到,应考虑两名被告、已故原被告 Matthew Trickett 与其他涉案者之间的沟通,他们获指示和安排做的任何事情;他们实际做的任何事情,包括他们有人向香港警方录取证词后,针对“跨境追债”事主所做的事情。而“与英国相关的活动”是指任何针对英国、发生在英国境内、或影响英国或当地人士的活动,无论目标是否英国公民。
关于另一项《国安法》“外国干预”控罪,法官提醒陪审团必须信纳被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参与了禁制行为,该行为等于是为外国势力或代表外国势力而进行。法官也提醒禁制行为属刑事罪行的行为。在本案中控方的重点在于被告强行进入住宅单位,等同于在没有法律赋权下强行进入某人家中,属于犯罪,而辩方亦未能提出合法及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