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烛光纪念活动中,参与者升起了一面写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旗帜。示意图(图片来源:ANTHONY WALLAC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4月17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香港言论自由严重收缩又一例。一名18岁梁姓男子去年在尖沙嘴中港城男厕以马克笔写上“光时”口号、“炸死李家超”等字句,他早前否认煽动罪,但承认3项“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案件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
自闭男写“光时”被控煽动罪
被告梁佳乐(18岁,报称暑期兼职文员)被控一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但已否认有罪。但被告早前已承认三项“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案发地点为2025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案发地点为尖沙咀中港城第3座11楼男厕。被告在男厕墙写上“光时”、“林郑下台”、“炸死李家超”等字句。光时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简称,是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中广泛使用的口号。
据法庭线报导,辩方大律师何同殷反对被告的口头招认及4 次警诫录影会面(VRI)供词呈堂,指被告是在受到威迫利诱下作出招认。何同殷表示,警方在没有警诫下要求被告招认犯案,并威吓会控以更重的控罪,其后又诱使被告,在录影会面承认其目的是令人憎恨政府,称这样才能让法官觉得他真诚认错。
辩方亦指被告有自闭症及解离症,但警员却没安排家人陪同录口供,片段显示曾多次嘴角抽搐。警员称不觉被告精神似有异常,“就同平常人一样,没特别去分”,又指觉得被告只是微笑,不是嘴角抽搐。
辩方续指,被告被捕时仅18岁,当时刚完成中六学业,在瓦努阿图领事馆任兼职文员,有自闭症及解离症,他无法理解警方程序,缺乏眼神接触能力,语句支离破碎,在录影会面之中时常嘴角扭曲抽搐,答非所问,回答模糊不清、不合常理,重复相同语句,显示其理解能力有限,质疑警方明显忽略被告不自然的神态。
辩方质疑,警方拘捕当天多次接触被告,应发现其表现符合易受伤及精神无行为能力特征,应对压力、处理复杂问题时遇到困难,理应触发视他为易受伤人士(vulnerable person)的义务,惟警方从没询问需否通知被告的家人,并坚持让被告在其亲友及律师不在场下,为他录取口供。
辩方亦指,警方没向被告解释“被羁留人士通知书”的内容,录取录影会面及拘留约 5 小时,才向被告提供膳食,令他在没足够休息及承受压力下作供,影响其口供的准确度,法庭应拒绝接纳所有警诫供词。
两名国安处侦缉警员在庭上否认对青年威迫利诱。
68岁男称“黑警”、“黑法官”判囚8个月
《港版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的言论自由出现严重紧缩。今年2月27日,一名68岁退休男子因在Facebook发布“黑警政权”、“黑法官”枉判、“搞白色恐怖”等字眼,被控《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判囚8个月。
据追光者报导,被告林宗明(68岁,退休人士)承认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
案情指警方网上巡逻时,发现被告在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3日,使用名称为“林宗明”的个人 Facebook 帐户,发布130段涉案帖文,内容包括“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黑警政权”、“黑法官”枉判、“搞白色恐怖”、“排他性的暴政”、“进入纳粹时代”、香港公民社会被废掉等,又指“黑警集团”是“一国派”,毁了“两制派”,真正敌人非中共而是权贵圈养的“黑警”等。
被告由律师文浩正代表求情,提及被告在1981年毕业于中文大学文学院哲学系,多年来协助不同政府部门、工程公司及银行机构翻译文件,1988至89年参与《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处理《基本法》起草及定稿的翻译工作。
辩方呈上《基本法》相关文件显示印有被告名字,感谢他对翻译工作的贡献;辩方指,被告热心服务社会,为小脑萎缩症协会提供免费翻译等,无案底、政治背景及联系,涉案帐户只有10多个 Facebook 朋友,留言、分享寥寥可数,并无成功煽动他人的加刑因素。
辩方又指涉案帖文谩骂仅“口号式暴力”,非实质暴力,被告在警诫下解释是针对警察行为,非警察本人,似是“一个固执长者非理性的发泄”。
最后,法庭考虑到被告认罪,求情信真诚作多方面及正面的评价,认同辩方说犯案与被告良好品格不符,以及家有年迈母要照顾等,酌情减刑后判被告入狱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