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男女約會,有專家表示,「給新對象三次機會的觀察就夠了。」(圖片來源:sweetriver/stock.adobe.com)
在一般狀況下,男女雙方應該要經過幾次約會,才會認為自己可以跟對方繼續發展呢?答案是三次!目前經證實,無論男女、無論地區,都適用這項不成文法則。
其實,在亞洲華人地區、歐美的相關約會課程中,都有提及類似內容:「若歷經三次約會都沒有交往的話,可直接放棄」,即「三次約會定生死」。
有兩性專家或人氣網紅提及類似說法:「女性只給新對象三次約會的耐性」,或「給新對象三次機會的觀察就夠了。」
連香港女星袁詠儀也曾在戀愛綜藝節目上以「三次約會法則」來開導兒子。她主張,男女在前三次約會中就應該要摸清彼此是否合適,若不適合理應果斷放棄,切勿藕斷絲連。
所謂的「三次約會法則」,並非指約會三次過後,就開始跟對方交往,而是指若你認為對方還不錯,可以繼續跟對方約會,進而在第四次、第五次,甚至在數十次約會後再決定是否交往。不過,在做出決定前、仍在彼此了解的時間最長不要超過三個月。當兩人確定交往後,盡量不要在短期時間內就分手,若感覺彼此不合適,無法再交往下去,就不要再花費太長時間,應該要大方的退出這段感情,切勿拖泥帶水,當吊人胃口的渣男渣女。
專家也建議。兩人交往理應分階段式的循序漸進,發展一段穩定、健康的戀愛關係。若你只是想以普通朋友的身分繼續跟對方來往,務必表明自己的態度,讓對方明白你的想法,以免讓對方自己腦補了許多內容,為日後紛爭埋下種子。
由於第一次約會往往關乎這一段關係究竟能否繼續,因此約會時間的長短、聊天內容等條件都十分重要。根據過去調查結果顯示,許多約會成功者都建議,將整體時間控制在一至兩小時以內最好。
有專家認為,除了第三次約會,前兩次約會時間盡量不要超過3小時,但也不適合短於一小時。若約會超過三小時,對剛認識的人而言,恐怕會造成心理、工作與生活安排上的負擔,並增加緊張感;若約會短於一個小時,對才剛要進一步認識的兩人而言,並無太大幫助。既是如此,就不需要浪費這不到一小時的時間來約見面聊天。
在首次約會的不長時間中,適合兩人一起喝杯咖啡、吃個簡便的輕食,同時聊一些不深不淺的話題。因時間限制關係,較能避免出現話題用盡的尷尬,也足以讓彼此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若當下雙方聊得不投機,還可自然的以「接下來還有事」為由結束會面。只要設立停損點,即可避免在不適合者的身上浪費太多時間;若相談甚歡,當然就可順勢「續攤」來拉長相聚時間。
此外,首次約會時,務必先訂好餐廳位置,避免當天等待的時間,否則時間一拉長,不只可能造成冷場,還可能令對方認為你對這次約會並不在意,進而留下不好印象
至於前三次的約會,應該要聊些甚麼呢?其實,首次約會只能讓你盡可能的去了解一個人的背景,包括:簡單的家庭訊息、求學歷程、工作與生活狀況、愛好等等,建立一個大致輪廓。雖說這階段是在收集資訊,但只需了解大方向,而鉅細靡遺的訊息,切勿採取身家調查般的方式,以免過於無禮,令人感到不舒服。
在第二次約會中,雙方比較不會感到緊張,這時可透過更多細節進一步的了解對方,除了可驗證對方有無「坦白」,還可探查對方跟你內心期待的理想伴侶或你想像中的對方形象是否有落差。第二次的約會經驗,則可作為第三次約會的參考。
若前二次約會讓你感覺不錯,即可從第三次約會的體驗結果來設想如何跟對方更進一步來往;若前兩次約會體驗不好,第三次約會後仍未扭轉狀況,即可果斷決定到此為止。
另外,三次約會不要都安排相同的餐廳吃飯行程,可穿插不同行程,例如:觀賞電影、參加文藝展覽、散步或運動等,並注意觀察對方在不同情境下的真實反應,以利自己更全面的了解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