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擺好的兩盤魚膾也混入泥土與塵埃之中,完全無法食用。(圖片來源:Tom繪製/看中國)
唐朝貞元年間,長安萬年縣有一位負責緝捕盜賊的官員,人稱李公。一年春天,天氣和暖,那時節正是魚味最鮮美的時候。於是他約了幾位好朋友,在街西的一處官亭中設宴聚會,準備一邊飲酒,一邊品嚐新鮮的魚膾。眾人興致頗高,談笑風生,好不愜意。
正當大家等著開席時,忽然有一個陌生男子走進亭子。他並不與人寒暄,但也沒有要離開的意思,只是站在一旁看著李公和他的好友們,神情冷淡而帶著幾分傲氣。李公和在座的客人都覺得此人來得突兀,便有人開口問他究竟有什麼本事,為何神態如此驕傲呢?那人不客氣的說:他能知道一個人每天會吃到什麼東西。
這話一出,眾人頓時來了興趣。李公笑著指著桌子,問他說:「今天我們在這裡吃魚,你看在座的人,有誰會吃不到嗎?」那人微微一笑,語氣平靜卻篤定地說:「只有您吃不到。」此言一出,眾人立刻愣住了。李公本是主人,酒菜都是他安排的,怎麼可能自己反而吃不到?他心中頓時不悅,當即說道:「我是主人,這些酒菜都是我準備的,我自己怎會有吃不到的道理?你若說對了,我便給你五千文錢;若是胡說八道,自然要承擔後果,在座諸位都可作證。」那人依然神色從容,似乎毫不在意這場賭約。
李公心中不服,便催促廚人加快準備。不一會兒,魚膾已經做好,正要端上席來。就在此時,忽然有人騎馬趕來傳話,說京兆尹急召李公前去處理公務。官命難違,李公不得不立刻動身。他怕自己辦事拖太久,便對客人們說,既然公事緊急,大家不必等他,可以先吃,免得食物放久了失去滋味。
但是李公心中仍惦記著剛才的賭約,所以臨走前又特意叮囑廚人,無論如何要為他留下兩盤魚膾,等他回來再吃,也好藉此證明那個陌生人的話是錯的。眾人對這件事也覺得頗為有趣,所以一邊開始飲酒用餐,一邊等著看結果。
時間過去很久,李公處理完公務,才匆匆騎馬返回官亭。此時宴席已經結束,客人們大多吃飽散去,只有專門為他留下的兩盤魚膾還擺在那裡。李公見狀,心中暗自得意,覺得那陌生人終究是胡言亂語。他解下外衣,坐下來,拿起筷子,準備享用那兩盤魚之前,還不忘出言責備那人,認為他先前的話不過是虛張聲勢。
然而,那陌生人依舊神情平靜,絲毫沒有慌亂。他淡淡地說,自己所說的話不應該有錯,不知道為何會被責怪。李公更加不滿,指著眼前的魚膾說,食物明明就在面前,還敢說自己吃不到,未免太過狂妄。他還提醒對方,先前已經立下約定,如果說錯,自然要受到懲罰。
誰料話還沒有說完,忽然亭子的屋頂發出異樣的聲響。眾人還來不及反應,只見上方抹著的泥土竟整塊崩落下來,範圍足有數尺見方,直接砸在桌案之上。那些碗碟杯盤瞬間被砸得粉碎,原本擺好的兩盤魚膾也混入泥土與塵埃之中,完全無法食用。
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在場的人都驚呆了。李公更是愣在原地,原本的怒氣一下子消散,驚訝不已。他這才意識到,剛才那人的話竟然真的應驗了。雖然魚膾就在眼前,但已經被毀壞,根本無法入口,明明就是「吃不到」啊。
李公回過神來,連忙詢問廚人是否還有剩餘的魚膾。廚人回答說,所有的魚都已經用完,沒有任何多餘的了。這樣一來,他徹底服輸了。
面對這樣的結果,李公對那位陌生人深感敬畏,也為自己先前的輕視與責難感到有些羞愧。於是他按照先前的約定,重重酬謝對方,拿出五千文錢送給他,算是兌現承諾。
這場原本輕鬆的春日宴會,最終卻以一場出乎意料的變故收場,也讓李公親身體會到,人間的事情,神仙的安排確實不是人力所能掌控的啊。
太平廣記卷一百五十三
唐貞元中萬年,縣捕賊官李公,春月與所知街西官亭子置鱠,一客偶至,淹然不去,氣色甚傲,眾問所能,曰,某善知人食料,李公曰且看今日鱠坐中有人不得吃者否,客微笑曰,唯足下不得吃,李公怒曰,某為主人,故置此鱠,安有不得吃之理,此事若中,奉五千,若是妄語,當遭契闊,請坐中為證,因促𩜹將就有一人走馬來雲,京兆尹召李公奔馬去,適會有公事,李公懼晚,使報諸客,但飡恐鱠不可停,語庖人,但留我兩楪,欲破術人之言,諸客甚訝,良久,走馬來,諸人已飡畢,獨所留鱠在焉,李公脫衫就座,執箸而罵,術士顏色不動曰,某所見不錯,未知何故,李公曰,鱠見在此,尚敢大言,前約已定,安知某不能,忽忽酬酢言未了,官亭子仰泥土壞方數尺,墮落食器,粉碎鱠並雜於糞埃,李公驚異,問廚者更有鱠否,曰,盡矣,乃厚謝術士以錢五千與之。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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